2020年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生态养殖减少用药。
三、工作措施
(一)择优确定推广主体。依托“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广基地”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以及符合条件的水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聚焦重点养殖品种和不同养殖模式,遴选确定生产管理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养殖单位作为推广点。指导推广点严格按标准规范生产,健全完善水产养殖生产以及水产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记录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技术推广部门履行关键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等公益性职责的能力,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协同协作,构建“推广机构+科研院所+推广点+养殖户”的减量用药技术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组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措施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将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动员各级技术推广机构、水产学会及各分支机构、渔药生产企业的相关专家与科技人员,加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和规范用药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探索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培训模式,通过发放资料、推送微信和播放视频等现代化手段,将规范用药知识和实用技术送到池边塘头、进村入户,提高养殖者规范用药意识。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3-4月)。各地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选择确定推广点,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4-10月)。各有关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对推广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推广点建立水产养殖减量用药技术模式;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殖生产和投入品使用记录;对主要养殖品种的易发疾病开展病原监测和耐药性监测,指导规范用药、精准用药。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地进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
联系电话:010-59192976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质量安全处
联系电话:010-59195495,59195499
电子邮件:yyc@agri.gov.cn
全国统一客服
0536-7531555
Copyright © 2015 | 中国兽药饲料交易中心 |公安备案号:37070302000029 备案号:[鲁ICP备05012326号-1]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7589号中国兽药饲料交易大厦一楼交易大厅